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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离婚人口统计:“奔四奔五”的人离婚比重最高

日期:2015-01-07 类别:广东 浏览:

婚姻家庭问题似乎从未像现在这样受关注。市统计局发布的 《中山市常住人口婚姻状况》显示,与2000年相比,2010年中山市常住人口婚姻状况出现几大特点,大龄未婚青年比重上升、平均结婚年龄推迟、高学历女性未婚比重上升、离婚率提高等特点。

调查对象为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
中山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连国栋是这份报告的撰写人。他介绍说,这份报告是结合2010年中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六普”)的“长表”数据,对全市人口婚姻状况进行分析后总结出来的。本次调查中以婚龄人口为基础,按统计的惯常口径,婚龄人口是指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一个地区的人口平均结婚年龄、未婚率、离婚率等婚姻情况对本地经济和社会必然产生一定影响。”他在报告中写道。

十年间婚姻状况发生较大改变
连国栋介绍,从总体来看,全市未婚人口占婚龄人口比重为32.06%,有配偶人口比重为64.48%,离婚人口的比重为0.7%。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数据相比,未婚人口比重下降5.17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比重上升5.45个百分点,离婚人口比重上升0.26个百分点。
“十年间,中山市常住人口的婚姻状况发生了较大改变,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如大龄未婚青年比重上升、平均结婚年龄推后、高学历女性未婚比重上升、离婚率上升、生产性职业人口未婚比重仍然偏高等。”连国栋说。
一些数据与社会观点相悖

从《报告》中,我们发现一种现象,就是最佳结婚年龄段的25-29岁组别,男性未婚的比重远高出女性未婚的比重。而在30-34岁组和35-39岁组也出现了男性未婚比重比女性高的情况。可实际上,社会对“女性”婚姻似乎更加关注。“剩女”这个词的出现频率远比“剩男”高。
在今年情人节来临之前,知名的网络交友平台“世纪佳缘”在中山某楼盘举办了一场大型相亲活动。虽然春寒料峭,但现场还是一下来了400多人,在寒风小雨中热烈游戏交谈。在那场相亲活动中,据工作人员粗略统计,男性远多于女性,女性的素质则普遍优于男性。一位IT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曾多次参加过类似的相亲活动,但往往男性比女性多了三四成。有专家学者建议,男性群体,尤其是学历低的男性在婚姻市场比较弱势,更需要社会关注。

35-49岁是离婚高峰
曾经,一些媒体报道称“中山的离婚率高达22.2%左右,位居全省第一”。“实际上,这个说法不准确。”连国栋说,22.2%是指离结婚比,“即当年的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的比例,并非是统计学中的离婚率。”
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的释义:“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人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根据统计结果,中山市2010年,离婚人口占婚龄人口的比重为0.7%,也就是千人婚龄人口中有7人离婚,这个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0.26个百分点。不过,整体来看,中山市常住人口的婚姻结构还算比较稳定。
与“五普”相比,男性和女性的离婚高峰值都出现在45—49岁,比“五普”的男性和女性35-39岁的高峰期上升了两个年龄段。
其中,户籍离婚人口比重在35—49岁这三个年龄组中均超过2个百分点,分别是2.16%、2.30%和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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