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0年第六次 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14-11-10 类别:吉林 浏览: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2746229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27989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9001598户,家庭户人口为264669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了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912019人,占总人口的50.66%;女性为13550278人,占总人口的49.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2下降为102.67。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292657人,占11.99%;15-64岁的人口为21867007人,占79.6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02633人,占8.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5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71610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463172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55319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66070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26人上升为989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076人上升为1686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687人上升为 420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598人下降为24059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7101人,同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20760人,文盲率[3]由4.57%下降为1.92%,下降了2.6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
2000年 | 2010年 | |||
全省合计 | 27462297 | 100.00 | 100.00 | 147 |
长春市 | 7677089 | 26.62 | 27.96 | 373 |
吉林市 | 4414681 | 16.74 | 16.08 | 163 |
四平市 | 3386325 | 12.28 | 12.33 | 241 |
辽源市 | 1176645 | 4.73 | 4.28 | 229 |
通化市 | 2325242 | 8.61 | 8.47 | 153 |
白山市 | 1296575 | 4.90 | 4.72 | 74 |
松原市 | 2881082 | 10.32 | 10.49 | 131 |
白城市 | 2033058 | 7.56 | 7.40 | 78 |
延边州 | 2271600 | 8.24 | 8.27 | 53 |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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