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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广岛高等法院重审裁定因怀孕遭降职女性胜诉

日期:2015-11-19 类别:日本 浏览:

围绕曾在日本广岛市某医院工作的一名女性以自己怀孕后遭降职违反《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法》为由提起诉讼一案,日本最高法院首次裁定医院方面违法并将此案发回广岛高等法院重新审理。广岛高等法院17日推翻了广岛地方法院认定降职合法的一审判决,命令院方支付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约17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万元)的赔偿。该金额基本和原告索赔的金额一致,原告方转为胜诉。

最高法院去年10月首次裁定“原则上禁止因怀孕被降职,除自愿接受或业务上的原因等特殊情况外是违法且无效的”,围绕成为社会问题的“孕妇骚扰”现象,要求行政及用人方严格对待这一问题并改变意识。

在发回重审过程中,医院方面主张降职是因为该女性存在欠缺协调性等问题,属于特殊情况。但广岛高法审判长野野上友之驳回了院方的全部主张,并严厉批评称:“存在违反应尊重女性劳动者的母性、确保职业生活充实义务的过失。”

该女性在判决后表示:“非常高兴。希望整个社会合力制定(防止孕妇骚扰的)规则。”

据判决书称,该女性2004年起在广岛市某医院的康复科担任属于管理层的副主任。她在2008年怀上第二个孩子,提出希望调换至较为轻松的岗位,但却被调离副主任职位,重新工作后也未能恢复管理职务。

本次判决认为“伤害了职业女性的尊严,降职造成的职场孤立及摩擦导致其离职”,认可了除产假及育儿休假外,从降职到2011年退职期间约30万日元的副主任津贴,以及10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等。此前的一审及二审中该女性的要求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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