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口热点 > 热点新闻 >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

日期:2023-08-25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黑龙江: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工资照发

黑龙江省近日修正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 ...

黑龙江:重新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为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10月26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

黑龙江省即将实施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将从法律角度控制人口增长,“多交钱可以多生孩子”等传闻全部成为泡影.据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