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23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政策解读
现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04年施行,2014年、2016年根据国家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作过两次修正.为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推动本市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亟需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正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2003年12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04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规范市民生育行为、促进计划生育领域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法制保障作用,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轨道.
上海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简称《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记者从中获悉,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
上海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假延长到60天
上海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女职工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本报首席记者王海燕昨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方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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