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住人口_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日期:2023-11-09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辽宁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2013年1月14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zf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2月4日辽宁省人民zf令第281号公布 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保护实有人口的基本权益,完善实有人口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活动....
暂住人不领《居住证》记信用档案
暂住人口拟在我省居住半年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派出所委托的社区申领《居住证》. 但在旅馆住宿的人员、在医院就医的人员、在学校或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培训的人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只办...
市公安局多维开展户口整顿助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人口信息核对期间,共新登记暂住人口5844人、寄住人口16513人,解决户口应落未落158人,应销未销10人,解决无户口人员2人,依法依规变更及更正户口登记项目569条.
【发布文号】昆政发[1986]129号
凡留宿暂住三日以上三个月以内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员,由留宿暂住人口的户主或本人持原籍乡、镇办事处以上单位的证明或居民户口薄,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留宿在单位的暂住人员,由留宿单位的人事、保卫部门负责进行登记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检查. 三、 暂住时间超三个月的十六周岁以上的暂住人员,不论暂住在我市城区或其它城镇、集镇,均应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办理《暂住证》或《寄住证》. 1、探亲访友、寄读、当...
政策解读_新闻中心_新浪网
请抓紧到现住地派出所办理寄住人口登记. 对外地来济的暂住人员,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来济三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 正文
逐一核实、采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户常住人口、在甘境外人员等实有人口信息,掌握了全省实有人口的底数,为做好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我市有常住人口694万 流动暂住人口约100万
信息录入寄住人口3450人,流动人口11966人,境外人员73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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