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口计划生育条例_关注3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
日期:2023-11-30 类别:热点新闻 浏览:
【关注】3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来了!附...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2月9日经广州市人民zf第16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24条,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强化生育激励政策供给,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生育妇女就业、休假等权利保障,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
来了!省人大常委会权威解读广东人口计生条例
12月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专家解读广东人口计生条例修订: 产假和育儿假设置符合实际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对育儿假、护理假、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数量等设置进行了完善.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
重磅!广东三孩政策来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拟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社会抚养费 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 进行修改 修正案草案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依...
生育无须再审批、登记只需身份证或户口簿…广东最新生育登记管理办...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由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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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3月1日起施行
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e公司讯,广州卫健委今日消息,《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于2022年12月9日经广州市人民zf第16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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