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力度 完善生育政策
日期:2015-11-23 类别:人口政策 浏览:
普遍允许生与二胎的决定公布以后,王桂新教授受某大网站的邀请,写一篇有关生育政策的文章。编辑特别提醒,该网站属于体制内,文章要“注意正面”。王教授告诉我,他还特别“注意”了“正面”。结果,领导审查还是把他的第三部分砍掉了。王教授是我的朋友。遵照他的嘱托,将他的文章粘贴在我的博客上。
——梁中堂 2015年11月19日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发布的全会公报,引起整个社会史上少见的热烈反响和普遍叫好。这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中央决定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说明不只是政府,社会上广大民众也早已感受到长期以来实行的“一胎化”政策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对政府尽快完善这一政策期盼已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顺应时势,顺应民意。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重大决定,具有重大意义。首先,为缓解和解决长期以来实行“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带来的诸多矛盾赢得相对较多的时间。如由于“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已实施30多年,由此造成的少子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负面效果日渐显露,“失独”问题及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也愈益严重。“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继续实施时间越长,其负面影响的后果将越来越严重。全会决定也很明确,这是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其次,兑现先前承诺,体现政府信用。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30年后人口增长问题得以缓和即可采取不同政策。实际上,从1971 年国务院转批《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就已开始把控制人口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有些地区甚至在1970年代中期就已开始强制推行“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到现在都已经差不多有40年啦。眼看实施“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已经由本意的“影响一代人”演变为“影响两代人”。所以,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虽然有些迟,但毕竟兑现了政府以前的承诺,体现政府对历史承诺的信用。第三,可以明显地缓和和改善党群、政群关系。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实施,毕竟是政府对个人生育权的剥夺,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极为粗暴的过激行为,所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党群、政群关系。这次大力度的改革,将有利于缓和和改善人们与政府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人们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反应,可能生不生“二孩”未必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生育权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尊重。第四,显露了党中央继续推进改革、实现“中国梦”的决心和信心。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被作为基本国策,实行“一把手”抓、“一票否决”制,几乎像比政治、经济改革还难的改革禁区一样不能改、不能动。特别是在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进展困难、民众充满期待时,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迄今为止力度最大的改革,显示了党中央继续深化改革的决心,提振了人们对改革的预期和希望。
多方协调配合尽快全面落实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国家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时还制定了一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以一些法规,地方上也制定了一些针对本地性的计划生育法规或条例,这些法规条例不清理修订或废除,就不能“违法”实施“二孩”政策。所以,要真正把五中全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落地还需要一定时间。原来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工作,现在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也同样十分复杂。为了尽快落实中央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首先计划生育部门要提高认识。或许个别人还认为现在中央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是不是说明自己原来兢兢业业做好“一胎化”计划生育工作做错了?甚至对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消极对待。这样的认识应该尽快改正。要认识到,原来实施“一胎化”政策是中央的决策、政府的安排,现在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不是说明执行原来的政策是错的,而是党中央根据实际对原来政策做出的调整和完善。其次,最好由“一把手”抓,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如据不完全统计,就可能涉及孩子入户、落户、入学以及就医、购房、参保、评优等一些部门或方面。这样涉及多部门的复杂工作,原来实行“一胎化”政策由“一把手”抓,这次为了使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尽快落地,也应由“一把手”直接抓。由“一把手”抓才能更好地保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做好对原有一些不符合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法规条例的清理工作。要提高工作效率,做好这些法规、条例的清理工作,不能留后遗症。还有,根据“70后”特别是1975年前出生的“前期”“70后”女性,已是40岁以上高龄产妇,他们较早地执行“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 也考虑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调整有些滞后,是否从以人为本、与人为善出发,对那些决定生育“二孩”的“70后”区别对待。如对他们 “特事特办”,政府相关部门先做出一个“临时决定”,允许他们从2016年1月后生出二孩就正常登记入册,不算违法,使他们光荣地成为第一批生育政策重大改革的受益者。
加大改革力度仍是时势所需
五中全会做出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的重大决定,作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来说,的确是改革力度空前,值得大加赞赏。但作为一个学者,总觉得力度还不够,还可以更彻底一些。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这次五中全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一出台就引起热烈反响,得到普遍叫好,只能说明大家都高度关注和赞赏这一重大改革,但不说明大家都要马上生二孩,而且还可能大部分人都不会选择再生“二孩”。在前两年放开“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后,实际出生人数已都明显小于预期。这次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根据近日各网站的调查,在被问“允许普遍生二孩”的情况下“你会选择生二孩吗”?大致也只有3到4成的网友选择“会生”。何况这还只是“二孩”生育意愿,而国内外的几乎所有调查结果都显示,实际生育人数要明显小于意愿生育人数。这些调查结果和事实说明,不管生育政策怎样调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都已不会出超出预期的反弹。可以肯定,即使完全终止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人们生育的影响也不会比这次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影响有多大变化。其次,已有研究完全支持上述调查结论。根据研究,我国1980 年以来总和生育率迅速下降,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因素对人们生育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则相反日显弱化。可以说,现在人们的生育行为虽然还受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定影响,但无疑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已有更大的作用。以上所说的各网站的调查结果和现实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第三,我国目前生育率的超低水平和生育状况,使以往以执行计划生育控制政策为主要工作的现有计划生育机构和个人已基本上处于“闲置”和“失业”状态或仍在继续做着意义不大的工作,使原来一些专用于执行计划生育控制政策依据的法规或条例也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如果如国家卫计委所说,五中全会做出的全面“二孩”政策,要“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这样政策落地就会滞后一段时间。假如到十八大六中全会做出废除计划生育政策、将生育权彻底还归人民的决定,按卫计委的部署把这一政策落地又要滞后一段时间。根据以上,如果这样,何不争取一步到位,直接将以往专职计划生育控制政策的计划生育机构全面转型(不是现在的“卫生与计生合并”),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国家及地方的所有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和条例,终止计划生育控制政策的执行,将生育权彻底还归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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