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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

日期:2015-01-18 类别:中国 浏览: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围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人口流动迁移趋势、新生代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流动人口就医和参保政策等,组织了课题研究,探讨了相关的政策。《报告》主要包括对人口流动迁移和城镇化、流动人口生存发展与社会融合、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生育等五个专题,主要内容如下:

(一)城镇化进入新阶段,就地城镇化条件已基本具备。

我国城镇化率已超50%,城镇化进入“结构调整为主”、“中小城市”加速发展和“回流”的阶段。要以新农村和新市民的利益为本,通过扩大城镇就业、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载体,最终实现农民是就地最大受益者,大力提升城镇化结构,努力实现解决“第三个1亿人”的工作目标。

(二)流动人口流向集中的趋势不变,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加强。

东部地区跨省流入人口所占比例为90.5%,与2010年基本持平;西部地区为7.1%,比2010年下降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2.4%,比2010年上升0.5个百分点。同时,不同省份的跨省流入人口数量发生较大变化,上海、北京吸纳跨省流入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两市的全国流入人口数量上升,广东、江苏跨省流入人口减少幅度较大。

(三)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呈上升态势,随迁子女比例增加。

2013年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增至33.7岁,比2011年的33.1岁提高了0.6岁。流动人口6-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为62.5%,比2011年上升5.2个百分点。

(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利用状况不断改善。

一半以上地区为流动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2013年居民健康档案全国总体建档率累计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已惠及流动人口,艾滋病三大传播途径、结核病主要症状的知晓率达到了80%以上,但健康知识全面性和完整性仍有待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状况持续改善。2003年流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2%,2013年已达到95%以以上;流动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流动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的比例从2006年的80%左右上升到2013年90%左右、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的比例基本实现全面覆盖,85%以上的适龄流动儿童接种了所有应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五)流动人口婚育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生育的比例提高。

2012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1.3岁和1.6岁,其中农村户籍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提高1.7岁,平均初育年龄提高1.4岁。2012年生育的流动育龄妇女中,孕期一直生活在流入地的比例为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为59.2%,分别比2011年上升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的附录部分还整理记录了近1年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和主要活动,公布了2013年全国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情况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情况等最新的数据信息。据悉,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从2010年开始组织全国范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每年发布年度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已连续出版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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