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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人口布局才能治霾(2)

日期:2016-02-28 类别:人口政策 浏览:

这几天,随着北京再次拉响雾霾红色预警,空气质量再度成为社会争论的焦点。笔者认为,公众质疑的产生往往与雾霾来源、聚集、去向的信息不足有关。

  梳理近年来的“论战”焦点,雾霾至少有本地排放、地区漂移、高空输送三路来源,相应的治霾责任和目标也应当不同。

  地方政府对治理雾霾负有首要责任,应以降低PM2.5的平均值为目标,控制本地域的排放。本地排放是产生灰霾的首要来源。平均指标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且不说重霾主因是本地排放还是区域漂移的争论孰是孰非,一个地区大气中年平均、月平均污染物的浓度取决于本地排放总量乃是不争的事实。因而,以平均浓度的升降考核当地政府防治雾霾的绩效应当是客观而公平的。今年第三季度之前,处于雾霾风口浪尖的京津冀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含量都在明显下降,这一具有良好开端意义的成就不应当被入冬以来的重霾天气否定。只要继续按照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部署积极节能减排,优良等级的天数肯定会不断上升。任何承担治污任务的行业、企业和相关人员都不可以出现重霾天气为由而逃避日常责任。

  与此同时,各地各级政府应以减轻重霾危害程度为目标,对本地排放源和漂移来源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地抗御不利气象的影响。重霾比平均水平对健康的危害更加严重,因而每当重霾来临,加大车辆限驶、企业限产的力度,组织实施跨省跨市的应急性减排就成为不得不付出的社会成本。

  然而,我们对治理重霾的难度应当有清醒的估计。一是对区域间漂移污染的规律尚未掌控,应急减排的成本和绩效无法定量考核。二是相关省市之间发展水平和可承受的应急成本差别较大,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镇改革散烧煤、散排放需要较长时日。 三是污染悬浮层从空中向地面压缩的动因是气象条件,既往排放的PM2.5浓缩而加重雾霾,难以人为控制。

  再次,平原地区不可用“高原蓝”标准苛求治霾。今年6月11日,北京远近景物一览无余的“高原蓝”照片在网上疯传。即使人们熟知的“奥运蓝”“APEC蓝”“阅兵蓝”也不及“高原蓝”清澈透底。究其原因,乃特定气象过程使然。近年来PM2.5的跨国漂移污染常常成为国际性话题。有的研究认为,印度洋北岸和太平洋西岸空气污染而出现的悬浮“棕云”是灰霾的基础条件。撇开这一有争议的论点,仅从气候带来看,我国海洋性气候区的平原城市不可能经常出现大陆性气候区才能常态化的“高原蓝”。苛求蓝天、白云、星空清澈只能在高原。选择在海拔千米左右高原而又邻近中东部经济中心的地带建设生态环境宜居城市和经济密集带才能满足这一理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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